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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咨采[2013]17-3号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2014/5/6 8:45:41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公告

闽咨采[2013]17-3号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公告编号:

闽咨采[2013]17-3号(2014榕财购计[2013287]号)

2、采购单位名称: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3、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

4、联系人: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5、联系方式: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层北区

8、联系人:

刘晓欢

9、联系方式:

0591-87677863传真:fjmzzj@126.com

10、招标公告日期:

2014年04月04日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2014-05-05

12、中标情况:

 

项目名称

中标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预算金额(万元)

中标金额(万元)

节约金额(万元)

节约率

中标单位

地址

合同履行日期

红外烟气采样器 

红外烟气采样器综合指标
本次福州市环境监测站检测设备项目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必须为原厂家生产的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1.1仪器采购数量:3台
1.2设备配置基本要求:
仪器为带有非分散红外法二氧化硫分析的多组分气体分析仪,带烟气温度、烟气流速等测量功能。该仪器工作原理必须符合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标准要求,能够可靠应用于高湿、低温、低浓度烟气测试。
(一)技术参数要求:
1、采样及预处理部分:
不锈钢采样探头:长度≥1m,加热管线长度≥2m。管线加热温度:≥120℃,管路内装有过滤器,过滤精度<5um。
烟气除湿装置:采用电子冷凝装置,除湿装置应使除湿后气体中被测二氧化硫的损失不大于5%。直接导入分析仪器中试样气体的温度不高于50℃。
供电电源:AC 220V±10% 50Hz。
2、分析主机:
要求能同时测量NO、SO2、CO、CO2、O2五个项目,可以对环境温度、环境压力,烟道内的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进行测量。对SO2产生干扰的CO2、CO、H2O、NO、NO2等的干扰误差小于满量程的±2%。仪器拥有双量程,可根据不同现场需求选择高低量程,或采用量程自动切换模式。
各项目分析精度:SO2、NO、CO、CO2≤±1%FS;O2≤±2%FS。烟气温度、环境温度:±1℃;烟气压力/环境压力:0.1KPa;烟气流速:±2.5%FS
各项目分辨率:SO2、NO、CO:0.1ppm;CO2、O2:0.01%。烟气温度、环境温度:0.1℃;烟气压力、环境压力:0.01KPa;烟气流速:0.1m/s
要求采样流量波动在±10%以内,采样流量误差应小于±2.5%。
仪器内应设置二级过滤,仪器内过滤器应小于2um。
气体的露点温度须低于环境温度,试样气体中含水蒸气时,应采用除湿器将露点降到5℃。
具有历史数据保存下载功能,通过USB接口将数据拷贝至U盘中保存。
配置针式打印机,可以打印实时数据及历史存储数据。
供电电源:AC 220V±10% 50Hz。
 

69.99 

60 

9.99 

14.27% 

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13、专家名单:

陈秋舟令,黄文风,李喜载,汪一澈,林志鹏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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