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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副食品招供应商项目 2017/3/9 9:20:39
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委托,对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副食品招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35号
2、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交货地点
1 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副食品招供应商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万元/年 2年(以合同签定期限为准) 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
3.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职务) 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5.4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副食品招供应商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相应标识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7.2投标人必须派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ecc.c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
电 话:0591-22882375联系人:刘助理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电 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陈工、谢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监督部门:武警福建总队后勤保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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