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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营业体系“挑战21天”(第二期)培训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2016/11/21 10:59:44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闽咨招[2016]128号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福州营业体系“挑战21天”(第二期)培训机构项目,比选人为福建海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比选人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福州营业体系管理团队的专业化能力,使门店管理能力获得体系化提升, 福州联通营业体系决定开展为期七天的“挑战21天”(第二期)店长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2.2比选范围: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对福州营业体系“挑战21天”(第二期)培训机构项目的最终合作机构进行择优选取。

2.3培训内容:联通营业厅厅经理销售能力管理培训,培训人数为67人。

2.4本项目最高限价:12万元。

2.5培训周期:7个日历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国内企业。

3.2参选人应在中国联通总部“市场业务类培训”七家可选取培训机构的名库内。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比选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5参选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

3.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3.7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人发售比选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售标处。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套,售后不退。参选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签字登记。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传真办理报名手续。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5.2参选人必须派代表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递交参选文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注:参选文件中提到的证书、证明等各种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5.3本项目参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参选人应在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的17时30分之前,从参选人所在地银行的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参选保证金,汇到比选人指定的参选保证金账户(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比选办法

6.1本比选项目采用的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闽咨集团(www.fecc.cc)、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www.fjhxrl.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福建海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4层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650722776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陈女生、谢先生

电    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9.重要提示 

9.1 参选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参选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提交《参选文件》。 

9.2 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文件》存在编制缺陷,可能导致《参选文件》被拒绝或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9.3 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向比选人书面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比选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将按该联系方式发出,如因参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9.4 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具体内容作为向比选人的基本承诺,比选人可在确定其为中选人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条件和内容进行谈判、修订和完善,并在最终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9.5 参选人应理解,比选过程中存在市政府因公共利益等原因取消本次比选、对于比选评审结果和谈判结果不予批准的潜在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参选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费用,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6比选人如对本比选公告进行修改,则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均以重新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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