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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武市水北镇二都村新西坑组滑坡简易治理降险工程”补充通知(1) 2016/5/28 10:54:45
关于“邵武市水北镇二都村新西坑组滑坡简易治理降险工程”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6]邵10号“邵武市水北镇二都村新西坑组滑坡简易治理降险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P1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8/31.1条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修改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招标文件P21页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项目负责人 1人,职称:/,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建造师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应提交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没有标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署专业为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 1人,职称:/,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招标文件P21页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水北镇二都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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