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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金山医院测听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5/1/30 15:07:53

省立金山医院测听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筹建)的“省立金山医院测听室安装工程(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115号)”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资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省立金山医院测听室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省立金山分院。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1.4招标范围及内容:省立金山医院测听室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及要求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1.5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以现金方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 1月31日至2015年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二层)领取招标文件。

3.2报名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办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在2015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30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15年3月6日9时00分。

5.4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302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fecc.cc)和省立医院公告栏张贴发布。

7、付款方式

7.1供货合同中主要设备运至用户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货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卖方应先提供等额发票)的工程款。

7.2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卖方应提供完整决算资料,工程决算经买方委托审计单位审定后7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卖方应先至审定金额100%的发票,即含余款5%的发票)。

7.3余款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结清余款。

8、相关事项说明

8.1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与招标人协商合同事宜,并于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2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开标程序

9.1招标代理单位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9.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

9.3开标会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及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内容,由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9.4  开标会议结束,转入评标程序。

10、评标定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10.1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0.2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10.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0.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1)资格审查申请函合法签署和盖章。

(2)正确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必须提供)。

(3)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6)完整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10.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

(2) 完工期、建设地点、付款方式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最高限价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的;

(7)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的;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招标人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0.3算术性修正

10.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0.3.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推荐中标候选人

11.1通过资格和商务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企业资质高低、项目经理等级高低确定中标侯选单位。若所比项目都相同,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  

电  话:0591- 88216028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2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游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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