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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西湖公园园内土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014/12/5 0:00:03
招标信息
福州市西湖公园园内土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014-12-05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4]54号

开标时间:2014-12-22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西湖公园园内土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招标人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湖公园(含周边管辖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每年3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下浮系数K=8%, 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湖公园内园路、木栈道、栏杆、排水设施、座椅等公园管辖范围内的设施日常零星维护维修(主要是土建部分), 具体的修缮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确定的修缮内容为准;
2.4.         承包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即1+1+1模式),中标人在第1年合同履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记录,每一年考核考评平均达90分以上的,续签第2年合同。在第2个年度内,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记录,每一年考核考评平均达90分以上的,续签第3年合同;
2.5.         工期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约定;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非处于被福州市园林局或招标人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1)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5日至20141211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 2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12229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福州市园林局(www.y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公示栏张贴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  福州市湖滨路70号, 邮编:350003;
电话:  0591-83776859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游秀敏、张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 福州市西湖公园内土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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